新建居住项目(扩大用地)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新建居住项目(扩大用地)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14.3.2合同价款的审核和支付(4)”修改如下: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经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8.5%。承包人在发包人付款前提供包含质量保证金金额的发票,发包人扣留工程结算金额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保修费或依据本合同约定其他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索赔后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修改如下: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种方式:其他方式:工程结算金额的1.5%。
其余内容不变!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