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十堰市郧阳区2026年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HBYY-202605GL-003001001)的提问作如下回复:
001问题描述:招标文件第7页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第三条,要求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下面注释: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请问提供行政审批局发的公告(同意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及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截图、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截图算满足要求吗?
答复:依据住建证照管理规定、湖北省电子证照管理政策及本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约定,分两种情形认定:
1. 同时提交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 行政审批局准予延期官方公告 + 两处省级政务平台有效查询截图(含网址、企业名称、更新后有效期),予以认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资格审查合格。
法理依据:行政审批机关出具的许可延期批复公告属于法定行政许可文书,具备行政审批法律效力;湖北省数字住建、省建筑市场诚信一体化平台为省级住建官方政务公示载体,平台公示信息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采信效力(湖北省住建电子证照管理相关规定);三项材料组合可形成完整证据链,佐证证件已获批延期、处于法定有效存续期,符合招标文件有效证件举证要求。
2. 仅提供延期批复公告、双平台截图,无法提供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的,证明材料举证链条断裂,不能完整佐证证书原始发证主体、许可事项等关键信息。按照招标文件附录 1 注释约定 “证明材料不满足或不足以证明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该情形资格审查不予合格。
002问题描述: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未固化,请提供固化清单,方便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复:固化清单已上传至此澄清答疑公告下方附件,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湖北昱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