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木子店南区及中馆驿北区加油站增设加氢功能项目施工招标第2号补遗书
项目备案编号:HBSJ-202608GL-081001
根据《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木子店南区及中馆驿北区加油站增设加氢功能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现发布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
本补遗书将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无需回函确认。
招标文件补遗
1、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规定,本补遗书发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号 | 最高投标限价大写 | 最高投标限价小写 |
ZSJQSG-1 | 贰佰零玖万元 | 2090000.00元 |
ZSJQSG-2 | 壹佰玖拾万元 | 1900000.00元 |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款补充:不足3名时则只取相应数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论证结果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论证结果未认定为明显缺乏竞争性,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无单独编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相关要求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合同。本次招标不提供“投标函附录填写参考示例”。
4、招标文件格式内容有更新,已重新生成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随本次补遗书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随本补遗书一同发布的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最新的招标文件。
5、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相应顺延。
招标人: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