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内业绩要求未填写完整,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为准,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 1 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 6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