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南部片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及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一期绿电示范项目)HAJ2026021招标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对红安县南部片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及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一期绿电示范项目)HAJ2026021(项目编号:HBHA-202604QG-003001001)所提出的问题作以下答疑澄清:
一、问题1.本项目位于同一厂区内,但本项目设计文件中明确提出,拟将630.48kW光伏电站在同一厂区内分设2个低压并网点实施并网,该设计方案与电网接入相关规范要求不符。依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电能质量控制技术规范》,400kW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应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光伏项目,其并网方式需符合容量对应的接入等级要求,不得通过拆分并网点规避高压并网规定。为确保项目并网合规、顺利推进,保障投标人准确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现提出以下澄清请求:请招标人及设计单位明确说明,该项目设计方案中“分设2个低压并网点”的并网方式,是否已取得当地供电部门的正式接入同意;若未取得,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电网接入规范,是否需按10kV高压并网要求调整设计方案。
答:1. 因红安县域内电力发电量过剩、配套电网设施暂不完善等因素,红安县电网主变电站已出现电能倒送现象。自2025年7月起,红安县国家电网系统已暂停接收任何形式的光伏项目并网接入。基于上述情况,我公司已与红安县国家电网公司充分沟通协商,本项目现阶段将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模式实施,接入项目用电低压侧,并通过防逆流技术严格限制电能倒送至公共电网。若后期出现少量电量返送等特殊情况,将由我公司与供电公司专项协商处理,确保项目合规运行。2. 待后期红安县新建变电站建成投运,供电公司并网系统恢复正常接入条件后,我公司将对本项目电站进行设计优化及扩建,届时将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实现高压并网,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营。
二、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招标人:湖北金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红安县成套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