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林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现修改为: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与此相关联内容,请作相应调整。
上述内容为本次澄清主要内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未做调整。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本次澄清修改的内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君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