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美丽河湖项目浪河流域美丽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丹江口市美丽河湖项目浪河流域美丽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编号:HBDJ-202605QG-013001002)澄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10.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丹江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丹江口市均州一路49号,电话:0719-5222970,传真:0719-5222970,邮政编码:442700”修改为“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地址:丹江口市右岸武当大道,电话:0719--5223140,传真:0719--5223140,邮政编码:442700”,招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以此修改为准。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2.2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10818.93万元”修改为“2.2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10824.796136万元”,招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以此修改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1.2(2)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108189304.19元”修改为“2.1.2(2)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108247961.36元”。
4、为方便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现将软件版工程量清单以附件形式上传。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悉!
湖北季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