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7.5万吨丁酮肟项目非标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第3次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年产7.5万吨丁酮肟非标设备采购项目(HBSJ-202604QG-013001001)第3次澄清,如与招标文件及前两次澄清存在矛盾之处,以本澄清为准,澄清内容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1项总则,第1.6款对报价技术文件的要求,第9条第3小条,报价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与设备本体焊接的内部构件(包含但不限于支撑圈、支撑梁)。”
变更为:“3)与设备本体焊接的内部构件(包含但不限于支撑圈、支撑梁)。所有与塔壁直接或间接焊接的部件(如集液箱、支撑圈、降液板连接板、支座、加强筋、管口挡板、塔釜隔板、分布管配对法兰(塔体侧)等)由塔内件供应商设计、出图,并负责供货,交由塔体制造厂负责焊接。”
2、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3条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3.2条款第6项:
“(6)所有与塔壁直接或间接焊接的部件(如集液箱、支撑圈、降液板连接板、支座、加强筋、管口挡板、塔釜隔板、分布管配对法兰(塔体侧)等)由塔内件供应商设计、出图,但不负责供货,由塔体制造厂供货并焊接。”
变更为:“(6)与设备本体焊接的内部构件(包含但不限于支撑圈、支撑梁)。所有与塔壁直接或间接焊接的部件(如集液箱、支撑圈、降液板连接板、支座、加强筋、管口挡板、塔釜隔板、分布管配对法兰(塔体侧)等)由塔内件供应商设计、出图,并负责供货,交由塔体制造厂负责焊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湖北仙粼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