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十堰市竹溪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期(三标段)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
1.前附表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前附表1.12.4偏差:◇允许◆不允许
更正后招标文件:
1.前附表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带※条款
2.前附表1.12.4偏差:◇允许◆不允许,明确了不允许偏差的实质性条款。
因招标人对招标货物不允许偏差的实质性条款进行了修改,现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进行同步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最新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10月19日9:00分。
若因此给投标人造成不便,还请见谅!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