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库区入库支流官山河流域官山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澄清修改通知(第1次)
(HBDJ-202610QG-024001001)
各潜在申请人:
现对丹江口库区入库支流官山河流域官山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HBDJ-202610QG-024001001)资格预审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
1、将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业绩要求修改为:“申请人近五年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或环保工程施工业绩。”;
2、本次澄清不影响资格申请文件制作;
3、资格预审文件其他不变;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已重新上传,各潜在申请人自行下载。
特此通知。
湖北洛诗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