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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理工中专散花分校(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XS-202512FJ-023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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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S-202512FJ-02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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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浠水理工中专散花分校(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5]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浠水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浠水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伍越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南临发展大道,北接35号路,东邻67号路,西靠21号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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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6709.6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8289.28平方米,包含新建1栋4层教学楼4286.56平方米,1栋4层教辅楼1728平方米,1栋1层(局部2层)阶梯教室1936.84平方米,配套用房337.88平方米;改造1栋4层多功能服务楼建筑面积18420.32平方米。及建筑安装工程、校内道路、运动场地、景观绿化、市政管线、围墙等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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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6310.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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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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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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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基本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设计+②施工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成立时间不足 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拟派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要求的,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以上人员需是各相应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 2025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 1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②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并由其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⑥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4其他要求:6.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关附件等,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6.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CA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电子营业执照。6.3 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流程,积极推行“全国CA 互认”数字化服务,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APP 进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全流程投标,无需传统CA 锁,便捷高效;具体操作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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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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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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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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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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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8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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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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