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蕲春县2025年赤东湖流域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EPC)项目(HBQC-202603QG-004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HBQC-202603QG-004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2025年赤东湖流域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6]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6.72%,自筹资金:3.28%,招标人为蕲春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世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蕲春县赤东镇、蕲州镇和八里湖办事处 |
||||||||||||||||||||||||||||||||||||||||
| 建设项目规模:尾水净化池清淤修坡80亩,新建过滤坝17座,新建2米宽池埂370米,新建3米宽池埂200米,改造3米宽池埂240米,改造3米宽生产路850米,排水沟清淤修坡97亩,排水沟生态护坡3032米,建设人工湿地7处,新建节制闸1座,维修进水渠341米,新建排水管330米,新建配套设施1项,购置尾水净化池设备1项等。 |
||||||||||||||||||||||||||||||||||||||||
| 合同估算价:754.76万元 |
||||||||||||||||||||||||||||||||||||||||
| 其他:/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3.1.2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累计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1)设计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应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池塘标准化改造、尾水治理、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类似项目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均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盖章等关键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应明确各方专业分工;③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2)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应为中小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05日。 |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6年03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