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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北黄冈供电公司营销服务用房项目(EPC)(HBHG-202603FJ-00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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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G-202603FJ-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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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国网湖北黄冈供电公司营销服务用房项目已由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1-421175-04-01-8162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冈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上级拨款):100.0%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冈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赤壁大道以北、站前东路以东、古潭路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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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7亩,总建筑面积6124平方米,主要建设营销服务用房1栋,其中地上2层、地下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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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3149.8671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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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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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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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具有);
(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①项目经理:(满足条件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可由满足条件的项目经理兼任);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④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一项业绩:①项目总投资金额2000万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③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6)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 ”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平台查询截图); ⑨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 ”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 ⑩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及各方权利义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另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电子签章、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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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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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方式确实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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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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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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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3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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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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