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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圣境山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DB-202604FJ-005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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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DB-202604FJ-00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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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荆门市圣境山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1-420802-04-01-29455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城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门城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荆门市圣境山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东宝区子陵铺镇金泉村,圣境山滑翔伞一级飞行平台西边山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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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5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3452㎡。天气雷达塔(含雷达天线罩)高约85m,地上主体工程 2226.72 ㎡、地下(含室外地下通道)485.47 ㎡,配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 1栋建筑面积 152.00 ㎡;购置并安装气象工作配套设备、电梯、柴油发电机组、供电线路、给水管及加压泵站,以及挡土墙、道路、绿化、排水等室外配套工程(含规划红线外的供电、供水、网络通信等外接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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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4048.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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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工期:230日历天。其中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的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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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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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设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满足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三年均无亏损(净利润大于0)。(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
4.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1)设计业绩满足以下条件:①近五年(2021年04月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投资额≥3000万元或设计费≥8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EPC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满足以下条件:①近五年(2021年04月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EPC施工业绩)。
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中注册建造师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此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建筑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建筑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市政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5)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6)拟派设计人员:设计拟派人员必须配备专业负责人(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结构、造价),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7)拟派施工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8)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6.信誉要求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4其他要求:因“信用中国”网站调整,现无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均换成“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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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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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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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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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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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4月08日至2026年04月10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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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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