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山市永兴街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HBJS-202605FJ-013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HBJS-202605FJ-013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京山市永兴街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京山市行政审批局以京审批字【2025】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山市永兴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京山市永兴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京山市永兴街道永兴街社区。 |
||||||||||||||||||||||||||||||||||||||||
|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改造京山市永兴街道片区老旧小区,总建筑面积220440平方米,包括15个老旧家属区(永兴税务家属区,教育组家属区,卫生院家属区,畜牧家属区,商贸城小区,原种子站家属区,永兴砖瓦厂家属区,磷肥厂家属区,农贸市场家属区,金具厂家属区,原老菜场居民区,永兴交管站家属区,永兴道班家属区,永兴林业站家属区,南街居民-,总户数2034户,涉及楼栋123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131015平方米,雨污工程19144米,给水消防工程7892米,弱电安防工程5367米,燃气工程13107米,停车位4520.7平方米,电力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 |
||||||||||||||||||||||||||||||||||||||||
| 合同估算价:4745.07万元 |
||||||||||||||||||||||||||||||||||||||||
| 其他:/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投资规模不低于3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独立体或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⑤⑥应提供网站指定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之间)。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投标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6)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4其他要求: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定性评审进行综合评审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15日。 |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6年0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