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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农行南A-1地块湖北水发集团水资源调度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604FJ-081002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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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4FJ-081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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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武昌区农行南A-1地块湖北水发集团水资源调度中心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1-420106-04-01-4053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汇联致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汇联致新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武昌区农行南A-1地块湖北水发集团水资源调度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与车家岭街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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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用地面积7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223.5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调度中心。拟规划设计百米高层、单层1500平方米(约36m*42m),五层裙房,地上总面积37080平方米,两层地下室。塔楼建筑高度100m,塔冠23m,裙房高度2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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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55835.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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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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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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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合法有效;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且2024年利润大于0,提供2022年、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承接过一项以下①或②或③类似业绩:
①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表)上载明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准)的扫描件;
②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工程投资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③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部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表)上载明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准)的扫描件。
3.1.4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同时满足①和②要求:
①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②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设计或监理项目则为单项工程投资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表)上载明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准)的扫描件。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相应资格要求;(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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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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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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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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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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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5月16日至2026年05月20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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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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