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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TM-202605FJ-003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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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TM-202605FJ-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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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侨乡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天发改审批﹝2026﹞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门市马湾镇马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天门市马湾镇马湾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天门市马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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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在镇区广场旁,新建侨乡文化体育中心,面积5000平方米,分为文化体育中心和公共配套两个分区,其中文化体育中心包含侨乡文化展览馆(展示侨史、文物、成就)、多功能厅(会议、演出、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综合展览室(乒乓球室、非遗文化排练室)、侨文化长廊,公共配套包括绿化景观区(1000m²)和停车场(500m²,30个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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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593.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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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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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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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注册于本单位,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即设计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派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④拟派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派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注册于本单位,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兼任,但拟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
(6)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等。)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①承接过一项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 ②承接过一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 ③承接过一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
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近 3 年(2022、2023、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至少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各方职责(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 单位承担);(2)联合体应满足 3.1 规定的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 标;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 认定。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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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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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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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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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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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5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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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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