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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排水管网及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HC-202607SZ-044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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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C-202607SZ-04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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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汉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排水管网及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发改行审(2025)5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0%,招标人为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汉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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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对汉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及排涝设施更新改造,排水管道改造23.96km、泵站改造5座、排水管渠改造36.52km,具体包括: 1、排水管道更新改造23.96km,含DN600 HDPE排水管道10km,涉及汉正服装城片区、水厂路至徐家渠、高新大道至江树路、合一产业园区域;DN800钢筋混凝土管13.96km,涉及川东大道(起点新河卫生院)至高新大道等路段; 2、泵站更新改造5座,含曹家河泵站20m³/s、涢口泵站20m³/s、罗湖泵站12m³/s、寿北泵站12m³/s、创业泵站12m³/s; 3、排水管渠更新改造36.52km,含徐家渠2.9km、洪南渠4.79km、公路渠6.5km、曹家河4.15km、一心渠4.03km、丰收渠4.97km、马庙幺沟3.85km、罗湖渠1.6km、创业渠3.73km; 4、购置移动泵车3台套。项目实施后,汉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覆盖率达100%,错接混接率降低至0%,管网渗漏率降低至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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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50336.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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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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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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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营业执照(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均须满足):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满足):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若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1.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承接过投资额不低于5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申请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设计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还须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1.5人员要求:(1)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若拟派项目经理为单位法人则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②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1项投资额不低于50000万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还须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证明文件。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1.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 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受贿犯罪行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方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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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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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15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5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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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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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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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4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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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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