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穴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EPC)(HBWX-202608SZ-030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HBWX-202608SZ-030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武穴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EPC)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审【2025】98号、武发改审【20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武穴市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众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武穴市城区 |
||||||||||||||||||||||||||||||||||||||||
|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岩土勘察、物探、施工勘探、现场勘测工作,同步完成项目所需地形图测绘与更新,出具完全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合格勘察成果,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全部报审备案流程,并为项目全建设周期提供配套勘察技术支持服务。②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全程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各类专项评审,按要求提供技术交底、现场驻场技术服务、合理变更设计,全程参与项目各阶段验收环节的设计配合工作。③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如有)等工作,实施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使用,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进度、环保、合同和信息管理等全面负责,承担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与保修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已明确列明或虽未明确列明但为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隐含工作内容,均纳入本次承包范围,中标人须充分考虑并统筹完成。 |
||||||||||||||||||||||||||||||||||||||||
| 合同估算价:28463.11万元 |
||||||||||||||||||||||||||||||||||||||||
| 其他:/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主体登记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改革后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施工单位均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及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2)设计负责人要求: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及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可由项目经理兼任)。4、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21年07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EPC项目业绩或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均可),5、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足上述时间要求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三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的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法。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4日。 |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6年0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