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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明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HG-202607FJ-005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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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G-202607FJ-00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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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新湖明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2606-421175-04-01-94775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楚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冈楚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黄冈市黄州区永安路以东、临湖路以西、王元之路以南、赤壁大道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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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634.30平方米(约19亩)。其中:总建筑面积约36217.34㎡,计容建筑面积27791.93㎡,不计容面积8425.41㎡,容积率2.20,停车位232个,同步建设道路、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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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0950.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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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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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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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1.2申请人需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申请人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合同金额(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以单项总投资额为准)不低于7000万元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④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附录,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除项目经理外)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申请人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3.1.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①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完成过的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扫描件。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②单项投资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图审合格意见书的扫描件。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图审合格意见书时间和规模为准]或③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扫描件。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1.5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申请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1.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1.2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③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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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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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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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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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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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0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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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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