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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社区灾后迁建项目(“长江家苑”)(EPC)(HBHZ-202608FJ-00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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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Z-202608FJ-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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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长江社区灾后迁建项目(“长江家苑”)已由黄冈市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州发改审批[2026]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国融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宝塔大道北侧,西邻黄冈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北邻惠康佳苑,东邻汪家墩社区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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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8763.01㎡,总建筑面积61243.5㎡,其中:计容面积58851.79㎡(含住宅55702.7㎡,社区、物业、邻里中心等配套用房3149.09㎡),不计容面积2391.73㎡。规划建设576套住宅,配建机动车位269辆、非机动车位393辆。室内按功能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室外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景观、雨污管网及人车分流系统,并预留充电桩接口,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服务中心、邻里中心等多元化公共服务与便民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25926.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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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6243.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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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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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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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具有下列①②③任意一项业绩:①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在1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予以认可);②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承接过1项总投资额在1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予以认可);③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在1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予以认可)。3.1.4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牵头人拟派)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③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④上述人员中,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以上均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2026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1.5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方,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应明确各方专业分工、各方权利义务,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③只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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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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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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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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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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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1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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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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