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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孝感市云梦县下辛店镇等四个乡镇土地复垦项目EPC(HBYM-202608GT-00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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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M-202608GT-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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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孝感市云梦县下辛店镇等四个乡镇土地复垦项目EPC已由孝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孝感市云梦县下辛店镇等四个乡镇土地复垦项目立项批复及孝自然资建批〔2025〕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梦县全要素自然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云梦县全要素自然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思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云梦县辛下店镇、道桥镇、沙河乡、伍洛镇等四个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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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360亩,位于云梦县道桥镇共星村、彭岗村、永兴社区,下辛店镇爱国村、罗市村、彭李村、三咀村、台湖村、太和村、同和村、下渡村、新府村、迎风村、祝咀村,沙河乡李店社区、民主村、沙河村、伍洛镇跃进村四个乡镇18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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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432.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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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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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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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 资质要求:(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信誉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 (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项目投资额在3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承接过 1 项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 的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 则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即可。 3.1.4 人员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或测绘、土地管理、土地规划类或土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承诺书。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 (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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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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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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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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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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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8月26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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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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