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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溯楼翻修工程工程总承包(HBSJ-202608FJ-179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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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8FJ-17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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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溯楼翻修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教育部 以教育部关于部属预算单位2026年预算的批复(教财函〔2026〕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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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文溯楼位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东北区域(中南大道与齐家路交叉口),建成于1986年,总建筑面积10039平方米,系学校核心教学及档案存储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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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852.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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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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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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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承诺,并是本单位(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注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2)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承诺,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3.1.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只能由由施工、设计两家单位组成,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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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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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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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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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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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7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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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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