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丹江口库区十堰市房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 房县鑫顺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文号 | 2510-420325-04-01-991930 | ||||
建设内容 | 主要完成全长167公里的堵河流域及其支流的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完成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清淤、河道疏浚等工程。 | ||||
建设地点 | 房县 | ||||
投资估算 | 24296.55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 标 计 划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预估工期(日历天) | 拟招标时间 |
丹江口库区十堰市房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 | 完成丹江口库区十堰市房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的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及生活垃圾清运、扬尘防治、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 24296.55 | 730 | 2026年05月 | |
备注 |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