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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HBLT-202511SZ-02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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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LT-202511SZ-02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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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罗田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已由罗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罗发改审批服务[2025]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田县城乡污水处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6:4,招标人为罗田县城乡污水处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瀚云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罗田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罗田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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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更新改造:更新及维修改造设备427 台(套),化验室改造及附属设施1项,纺织园泵站改造(含格栅机、排污泵、电气等)1 项及配套设施。长源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设备:更新及维修设备共53台(套)及管道更新8000 米;长源污水处理厂更新明管专线管廊;安装 DN100~DN400 钢管约3640m 及配套设施。长源污水处理厂更新污泥干化系统,更新1套20吨每天的污泥干化系统及附属设施,1 套带式压滤机。总投资约12242.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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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2242.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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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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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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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②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级资质;④施工企业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整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2)类似业绩:投标人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一项业绩:①承接过1项项目投资估算7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设计业绩;②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施工业绩;③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提供网页中标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工程相关内容,须提供项目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业绩均有效);
(3)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②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③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注: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成员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职责;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7)联合体中联合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内容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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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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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实施招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投票表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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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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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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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06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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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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