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局经济适用房项目(东湖新城B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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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103FJ-06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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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铁路局经济适用房项目(东湖新城B地块)(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20111-70-03-02255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铁路局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铁路局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东湖新城B地块位于洪山区东方红村,友谊大道与智和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3234平方米,由4栋34层、2栋33层共6栋高层组成,总建筑面积142688.23平方米(含地下室),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17098.2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1509.87平方米(总户数1179户),配套用房及设施5588.36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5590平方米(含人防地下室面积7098.52平方米),停车位709辆(地下657辆,地上52辆)。 (详见总平面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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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三通一平、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及图纸审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建筑安装工程(含基坑支护、室外配套工程)、供水、供电、燃气、网络通信、电梯等施工;配合项目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首次登记、资料归档、交付使用、缺陷修复等相关后续服务的全过程。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5-01 合同估算价:49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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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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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③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2日)同时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指总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3.1.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指总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流动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3000万元。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个; 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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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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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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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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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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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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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