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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巴山金谷-冰雪世界)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511FJ-26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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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11FJ-26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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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宜昌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巴山金谷-冰雪世界)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410-420503-04-01-88102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筑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昌筑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项目地处宜昌主城区,位于巴山金谷片区,峡州大道、合益路、三峡大道、中南路合围地块 。 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边坡治理、地基处理及桩基工程、土建及钢结构工程、简装及精装修工程(含固定家具、艺术灯具、窗帘等)、内包装工程、外立面工程(含外包装)、门窗工程、金属屋面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梯、给排水、雨污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防雷接地、泛光照明、制冰制雪、水处理、维生工程、雾森及浇灌系统、室外综合管网等)、燃气工程、室内外景观工程、游乐设备(动力设备、无动力设备)、雕塑小品、科普研学、冰雕、标识导视、亚克力玻璃展池、钢化玻璃展池、玻璃钢防水、动物笼舍及丰容、红线范围内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工地内外的临时建筑工程、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道路、场地平整、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自来水总表后端加压泵房土建工程、加压泵房至红线内自来水工程等项目概况内的所有建设内容。设计内容包括各阶段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总占地面积约34亩,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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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设计,并完全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并开展设计优化来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边坡治理、地基处理及桩基工程、土建及钢结构工程、简装及精装修工程(含固定家具、艺术灯具、窗帘等)、内包装工程、外立面工程(含外包装)、门窗工程、金属屋面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梯、给排水、雨污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防雷接地、泛光照明、制冰制雪、水处理、维生工程、雾森及浇灌系统、室外综合管网等)、燃气工程、室内外景观工程、游乐设备(动力设备、无动力设备)、雕塑小品、科普研学、冰雕、标识导视、亚克力玻璃展池、钢化玻璃展池、玻璃钢防水、动物笼舍及丰容、红线范围内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工地内外的临时建筑工程、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道路、场地平整、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自来水总表后端加压泵房土建工程、加压泵房至红线内自来水工程等项目概况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以及完成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0 合同估算价:278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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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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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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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承担设计任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②:①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承担设计任务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独立或以联合体身份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2.5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含 EPC 项目中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示或公告截图,若提供 EPC 业绩,除上述证明材料外,须额外提供联合体协议,证明其工作内容);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承担施工任务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独立或以联合体身份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5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 EPC 项目中的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示或公告截图,若提供 EPC 业绩,除上述证明材料外,须额外提供联合体协议,证明其工作内容); (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5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原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人员姓名及所担任的职务等业绩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中标后仅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和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只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且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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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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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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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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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jtyc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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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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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