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一次)
标段编号:HBSJ-202004FJ-01200400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施工HBSJ-202004FJ-01200400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现对本项目作第一次补遗,补遗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发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一、答疑澄清部分如下:
1、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9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15,计划竣工日期:2024-07-15。工期960天和竣工日期对不上,竣工日期是否为2024-08-02,请明确。
答:竣工日期为2024-08-02。
2、本工程技术标为暗标,施工组织设计中能否有图片?
答:按招标文件暗标格式要求。
3、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是否按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否附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面?
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电子投标文件中给定的联合体协议书模板无法删除,是否不用填写也不用签字盖章?
答:不用填写。
5、本项目不提交保证金,电子投标文件中给定的投标保证金模板无法删除,是否不用填写也不用签字盖章?
答:不用填写。
6、招标文件中约定:“承发包双方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管理。合同约定的调整内容所涉及到的工程签证单的原始资料必须由承包方、监理单位、基建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变更、签证按《华中师范大学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华中师范大学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以便投标人知悉,请提供。
答:《华中师范大学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为《华中师范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华师党字〔2015〕115号)的组成文件,《华中师范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挂网张贴于华中师范大学基建处网站,链接http://occ.ccnu.edu.cn/info/1076/1309.htm,请自行查询。
7、清单说明中对专业工程暂估、暂列金说明:
“专业工程暂估价为税后包干价,投标人投标时不另计取其他费用;暂列金额为税后包干价,投标人投标时不另计取其他费用。”而在清单造价分析和费用汇总中,此部分费用却计取了税金,清单是保持不变还是如何处理?
答: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均为税后包干价,投标人投标时不另计取费用。专业工程暂估价已调整,请按工程量清单补遗。
8、招标清单中有基坑支护内容(支护桩、支撑等),能否提供基坑支护图纸?
答:已提供,详见补充图纸。
9、总包临建搭设位置是否由业主指定,具体位置?
答:位于紧邻项目的南湖校区指定位置。
10、请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及容量。
答:紧邻项目周边的市政接驳点。
11、请提供现场排污接驳口具体位置。
答:位于紧邻项目的雄楚大道市政管网接驳口。
1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类似项目是指单体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23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含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公示截图,有些业绩年限过早,能否提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
答:可以。
13、招标文件P115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及专用条款12.1.1为单价合同”。 另:P132合同专用条款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下第3条约定“投标报价中相对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未填报或少报项目,则此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中标的投标报价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另:P15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3 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疑问: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负责,且协议书及专用条款均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但第12.3条约定招标清单有未填报及少报项目,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此条约定不合理且相矛盾,建议删除或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
14、针对招标文件内给出的材料品牌表,为推荐品牌,请问在施工过程中,若推荐品牌无非供应,总包是否可以自行采购满足工程需要的其他类品牌材料?
答:可以,但采购品牌需征得甲方同意。
15、在纸质版工程量清单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暂列金中,暂估价及暂列金共计是税后7101万。在广联达软件版内此税后价7101万又计取了增值税9%后为7740.09万。 请问:纸质版清单内的暂列金及暂估价7101万的税后价,是否为除税价?
答: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均为税后包干价,投标人投标时不另计取费用。专业工程暂估价已调整,请按工程量清单补遗。
16、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200万元,可否以承诺书的形式证明或授信合同?如不可,请明示提供何种材料?
答:招标文件相关格式要求。
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约定,“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审查、 信誉核查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审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人候选资格。”可否明确审查具体时限、原件清单、提交方式、提交地点?
答:审查时限为合同签订前,原件清单为招标、投标文件所涉及相关资料,提交方式、提交地点按招标人后续指定。
18、可否明确钻孔灌注桩基础是否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答:包含。
19、4、专用合同条款部分:“21.7本工程所使用水电费,施工单位应按实际使用的数量和实际价格向学校相关部门缴纳;水电费单价按学校规定收取。”
可否明确水电费单价?
答:施工用水3.49元/吨,施工用电0.73元/度。
20、可否发布可编辑工程量清单(EXCEL文件)?
答:已按省中心范本规定的格式发布。
21、项目经理业绩和正在施工的业绩是否需要提供中标公示截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22、投标制作软件中施工组织设计还包含了"编制说明、其他内容、附件部分"等章节,比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格式多出几个章节,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3、技术标为暗标,有无页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24、招标图纸中缺失结施66、结施67,请提供相关图纸或明确预制楼梯单个构件重量。
答:已提供,详补充图纸。
25、能否提供水、电接驳口在图中位置;
答:水电接口均在雄楚大街临近项目一侧,其中供水接口距离项目南侧围墙约5米处,供电距离项目南侧院墙最近处约150米。
26、招标文件只含合同总工期,施工进度有无里程碑节点要求?两座塔楼及裙楼是否有各自具体工期节点要求?
答:无。
27、是否对模板、外架选型有特殊要求?
答:无。
28、P11页: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含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请问:因各区域的中标公示方式不一致,如重庆区域最终中标公示为拟中标结果公示,四川最终中标公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请问中标公示截图可否包括拟中标结果公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可否包括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
答: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与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均可;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是指:能够证明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29、P35页: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500万元,是否是指2018、2019、2020年财务情况?
答:是。
30、P36页: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这里并未参保时间有要求,请问是否为提供近6个月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1、招标文件约定:工程变更按《华中师范大学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履行完手续并经确认已完成变更后工作量的 60%支付工程进度款;
请问,工程变更已经确认施工完成,那可否按照过程进度付款比例80%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
32、招标文件约定: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通过后,累计支付至不超过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额和未由承包人完成的专业暂估价后)的 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包含工程变更所支付的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毕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价的 98.5%。
请问:竣工验收后能否增加报送竣工结算后付款比例提高到92%?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
二、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竣工工期2024-07-15”
修改为:
“1.3.2 计划竣工工期2024-08-02”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审查、信誉核查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审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人候选资格。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均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作废标处理。”
修改为: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审查、信誉核查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审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人候选资格;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均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作废标处理;3、投标人必须承诺配备并明确专职防疫人员,并提供疫情防控专项方案;4、投标人必须出具针对本项目建设单位开具的银行授信余额证明,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挂网后(即2021年10月19日后),银行授信余额证明中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挂网后(即2021年10月19日后);5、投标人必须分别提供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主要材料品牌及质量等同或优于发包人要求和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要求的承诺书;6、投标人需针对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承诺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协调工作,同时提供对招标人工作有实质性优惠及帮助的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和承诺进行实质性响应,并将承诺函和响应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中“十、其他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3904046.67元(大写:贰亿捌仟叁佰玖拾万肆仟零肆拾陆元陆角柒分)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招标文件。本答疑澄清公告是对原招标文件做出的修改、补充和说明,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