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水生动物疫病研究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研发试验车间-P2 实验室建设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的委托,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水生动物疫病研究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研发试验车间-P2 实验室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SJ-202511FJ-274001002,现就潜在投标人提问信息答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5.1类似业绩中要求:单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实验室安装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和竣工 验收或完工证明文件,且业绩须录入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竣工验收)网页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作为联合体整体履约能力的组成部分,其限制性条款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关于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规定。 建议调整为单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实验室安装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提供网站主办单位为政府机构(包含事业单位)的官方网站中标结果网页截图(协会网站和其他第三方网站不予认可)、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文件)。
答复: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不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根据项目需求,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5.1类似业绩中要求”更正为:单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实验室安装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文件)。
疑问2:招标文件P60页的不平衡报价扣分中提到需要与控制价进行对比,但是招标资料中无招标控制价文件,请补充上传。
答复:本项目原已在系统中上传了招标控制价文件,为方便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现于此次澄清公告的附件中发布招标控制价明细。
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提问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23时59分59秒,截止时间之后的提问不予受理。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