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湖北省引惠济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HBSJ-202507SL-01800200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问题答疑
问题1:我公司计划参与本项目投标,为更加充分理解项目特性,建议提供较齐全的前期勘察设计成果,以便选择最优质的承包商参与本项目竞争。如(1)发包前完成的勘察资料(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册、可研批复文件;(3)初步设计报告及图册、初设批复文件。
回复:应投标人要求,增补提供前期成果。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2:对于[第一卷,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7条,本合同按照总价包干、单价结算。其中工程部分、水保专项工程费、环保专项工程费采用单价结算;勘察设计费、工程保险费采用固定总价结算。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我方有疑问[采用总价包干、单价结算,结算单价是按投标单价吗?另外过程中是否需要编制施工图预算,若需要请明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
回复:结算单价指中标单价。无需编制施工图预算。
问题3:对于[第一卷,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7.2.2条,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同。] 我方理解为[工程预付款不需要提交保函,若需提交保函,请明确担保期限及担保形式]。
回复:有关预付款保函,详见通用条款17.2条,本项目涉及的保函均为银行保函形式。
问题4:对于[第一卷,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7.3.1条,勘察设计费:随工程完成比例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勘测设计费总额的100%。] 我方有疑问[竣工验收前勘测设计费支付至最高比例是多少?]
回复:随工程完成比例、结合资金到位情况支付。
问题5:对于[第一卷,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7.4.1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可采取由承包人提供等额银行保函的形式。] 我方有疑问[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是否可采取由承包人提供等额的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形式]。
回复:不可以。
二、招标文件澄清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