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SJ-202509GL-104005001
根据《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第二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本补遗书将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无需回函确认。
一、补遗书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内容修改为:“(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且评标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3)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内保持不变,除评标委员会复核确认其存在计算错误。计算错误是指a.算术性运算错误;b.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评标价数值有误。(4)重新评标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如有):计算错误是指a.算术性运算错误;b.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评标价数值有误。①异议、投诉事项包含评标基准价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应首先修正、确认评标基准价计算错误。②异议、投诉事项不包含评标基准价计算错误的,重新评标的评标基准价不变。”
招标人:湖北交投京港澳郑新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