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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微生物资源库西侧道路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08FJ-201004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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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8FJ-201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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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微生物资源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发函〔2024〕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中农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西侧道路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南湖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校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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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1号路段:香樟路北段(学府路以北):现状车行道与绿化带保持不变,在两侧各增设1.5m宽非机动车道+2m宽人行道,长约380m。香樟路南段(学府路以南):现状车行道宽度保持不变,在东侧增设1.5m宽非机动车道+2m宽人行道,长约306m。2号路段滨湖绿道路基拼宽新建机动车道:长590m,拼宽宽度9.75m,大部分为填塘路基。3号路段(北段)梧桐路改建非动车道:学府路路口至生猪养殖协同创新中心门口,长约440m,人行道范围改建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相应拼宽外移,同时对既有水泥路面刷黑罩面。3号路段(南段)梧桐路车行道破损修复:生猪养殖协同创新中心门口至学校南门,长约243m,宽6.0m,对既有沥青路面铣刨重铺,同时对破损人行道重铺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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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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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为1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180万元(其中暂列金60万元),设计费为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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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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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个资质条件: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其中 ①项目经理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至少具备以下任意1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②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③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提供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④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设计团队人员须持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要提供)。(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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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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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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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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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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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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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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