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FHBQLJC-1(HBSJ-202405TL-030024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HBSJ-202405TL-030024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建设项目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4〕8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湖北省 |
||||||||||||||||||||||||||||||||||||||||
|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线路起自宜昌地区金巴岭线路所,向西经长阳县、五峰县、鹤峰县、恩施市、利川市至鄂渝省界处。新建正线长330.121km,设长阳东、五峰、后河、鹤峰站、木栗站、恩施南站、利川站等7座车站,其中利川站与既有站并站,木栗站为越行站。宜昌地区相关及配套工程:宜涪至汉宜联络线工程6.547km;宜常铁路同步实施工程9.435km;改建既有宜昌东牵引变电所及相关工程、改建宜昌东存车场及相关工程、宜昌东新建信号楼工程。项目建设工期72个月(6年)。 |
||||||||||||||||||||||||||||||||||||||||
| 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 |
||||||||||||||||||||||||||||||||||||||||
| 其他: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金巴岭线路所至长江桥段250km/h。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金巴岭线路所至长江桥段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3000m)。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铁道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③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④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⑤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等级证书;⑥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技术甲级等级证书,(2)业绩要求:YFHBQLJC-1:投标人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1座新建主跨不小于400米的斜拉桥桥梁施工监控业绩;至少1座新建主跨不小于400米的斜拉桥桥梁健康监测业绩。
(3)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桥梁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桥梁施工监控或健康监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年龄50岁及以下。②技术负责人:2人;施工监控和健康监测各1名技术负责人,年龄50岁及以下:其中,施工监控技术负责人:具有桥梁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桥梁施工监控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健康监测技术负责人:具有桥梁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桥梁健康监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③专业工程师:桥梁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8人。施工监控和健康监测各不少于4人,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④信息化专员: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上人员均要求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或承诺中标后不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且均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应附其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责任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未处于被暂停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其他要求:①承担过是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②业绩证明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资格要求中相关指标(桥梁服务内容、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可以补充提供发包人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或设计文件、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公示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投标人不得与桥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存在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YFHBQLJC-1标对应的施工单位为:YFHBZQ-2标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应的监理单位为: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5日。 |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6年0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