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有关工作提示
各招标代理机构:
近日,接随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要求,提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25]27号),明确要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其中,发改部门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行业招投标工作,分领域编制监管责任清单,按照权限监管理具体招标活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交易见证和现场管理职责。
根据该意见,请在随县范围内承接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自本工作提示之日起,在编制招标文件、填写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业务活动中注意严格辨明项目分类,对照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易(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公管[2025]77号),在“行政监督部门”栏中准确填注对应监管部门名称,避免不区分情况统一填写“随县发展和改革局”。若遇有某项目的确应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行政监督部门时,须事先向随县发展和改局申报并取得书面同意后再行填写。
随县招标投标综合协调部门表示,将加大检查力度,视情况约谈、问责信息填写错误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特此通知。
随州市招标投标协会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