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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神农方舟AI立体农业项目(一期)(HBSX-202511FJ-013002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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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511FJ-01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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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随县神农方舟AI立体农业项目(一期)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10-421321-04-05-73992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神农方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随县神农方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随县厉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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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建设草莓立体种植园一座,占地面积约9亩,其中建设钢结构建筑一座,包含中央控制系统、栽培系统、环境监测控制系统、营养液系统、暖通空调以及配套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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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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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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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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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2、需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资质或分别具有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房建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或一项单项投资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房建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或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房建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4、拟派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2025年9.10、11月社保证明材料)。5、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不提供).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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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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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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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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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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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03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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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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