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淋山河镇五云山大道(站前路)改扩建工程
澄清公告
团风县淋山河镇五云山大道(站前路)改扩建工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不平衡报价系数H的取值:70。”现修改为:“10.2.2不平衡报价系数H的取值:80。”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澄清。
湖北强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