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团风县总路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O总承包
澄清公告
黄冈市团风县总路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O总承包,
一.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3)运营单位条件要求:①提供不低于 1000 万人民币的履约保函(提供银行保函凭证);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二、评标办法承包人建议书-“运营方案”现修改为:“针对项目理解及运营特点分析是否准确、全面, 进行评审。按下列标准评分:准确、全面的得4.1-6分; 较准确、全面的得 2.1-4分;不准确、不全面的得 0-2分。”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澄清。
湖北恒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