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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新型工业产业基地项目(HBWX-202510FJ-035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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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WX-202510FJ-03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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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武穴新型工业产业基地项目已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9-421182-04-05-4637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智能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武穴市智能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江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武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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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改扩建工业厂房,配套建设内部道路、停车位、室外铺装工程等总建筑面积为21695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77993.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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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77993.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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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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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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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按其任务分工组合后)应同时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应承接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注:(1)上述“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或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3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2)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有)。(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上述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中的任一业绩即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⑤⑥⑦提供查询截图)。
3.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且具备下述证书之一: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 3 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3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人员担任。若由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若由设计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3.1.6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任意一方的人员担任。
3.1.7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人员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的人员担任。
3.1.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投标文件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6)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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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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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定标,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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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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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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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5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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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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