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池江北工业园联创大道、印染中路新建工程项目(EPC)(HBXC-202511SZ-00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HBXC-202511SZ-00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小池江北工业园联创大道、印染中路新建工程项目(EPC)已由湖北小地滨江新区管委会行政中批局以池政审〔2025】7号、池政审〔2025】16号、池政审[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小池滨江新区江北工业园 |
||||||||||||||||||||||||||||||||||||||||
| 建设项目规模:1、联创大道,道路全长2452.823m。道路红线宽度30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40km/h。2、印染中路道路路线全长1901.235m,本次实施范围K0+045~K1+901.235。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红线宽25m,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分三期分批建设,其中一期实施范围K0+692.570~K1+230,长度537.43m,实施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管网级污水管网等:二期实施范围K0+000~K0+692.570及K1+230~K1+901.235,长度1363.805m,实施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生产给水管网级消防给水管网等;三期实施范围K0+000~K1+901.235,长度1901.235m,实施内容包括全线人行道铺装、照明、电信及绿化等。 |
||||||||||||||||||||||||||||||||||||||||
| 合同估算价:18546.23万元 |
||||||||||||||||||||||||||||||||||||||||
| 其他:其中:联创大道:12507.24万元;印染中路:6038.99万元,本概算金额包含本项目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及预备费,具体建设内容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单个项目投资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为有效);
3.投标人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人员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为有效)。。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含3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即可)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不须附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及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资料以及注册会计师等资料); 2.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⑤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4.企业无违法转包分包项目承诺书,无拖欠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无拖欠分包工程款、无围标串标行为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3日。 |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