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省交易(采购)中心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2020〕6号),经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鄂发〔2020〕6号文件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4日
关于落实鄂发〔2020〕6号文件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2020〕6号)要求,进一步创新招标投标方式,切实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为我省打造更加公平完善的一流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鄂发〔2020〕6号文件第23条,省交易(采购)中心的工作目标是: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建立重点项目招标投标“绿色通道”。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
二、任务分解
(一)优化完善电子交易平台功能,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1.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省交易(采购)中心进一步巩固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水平,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100%;改进完善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模块,推进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上线运行;按照省市县一体和市县一体两种模式指导市县交易中心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责任单位:信息技术处、采购二处)
2.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省交易(采购)中心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100%,指导协调市(州)交易中心开展“不见面”开标,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省 “不见面”开标。(责任单位:开标评标处、信息技术处)
3.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巩固拓展省交易(采购)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试点成果,开通省交易(采购)中心与所有市(州)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功能,并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指导协调市(州)与所属县级交易中心、市(州)与市(州)交易中心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试点。积极协调外省市交易中心,与本省交易中心跨区域合作,深化跨省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并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开标评标处、信息技术处)
(二)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
精简办事流程,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条件确认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优先办理招标事宜,优先保障交易服务资源。全面推行网上办、一次办、限时办,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责任单位:交易受理处、开标评标处、采购一处、采购二处、协议采购处)
(三)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交易行为。
1.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以公开促公平公正,规范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推行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流程及各个环节全公开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现场履职管理,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现场考评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责任单位:交易受理处、开标评标处、采购一处、采购二处、协议采购处)
2.规范市场主体进场交易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的差错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和完善提醒、约谈、公示制度,并建立信用档案。(责任单位:综合处及相关业务处)
3.及时发现报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行为,协助配合监督管理机构调查处理;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交易受理处、开标评标处、采购一处、采购二处、协议采购处、信息技术处、机关纪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胡俊明同志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省交易(采购)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招标方式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市县交易中心抓好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细化量化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任务书,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三)强化监督考核。
采取月调度、季通报的方式,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目标任务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