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应城市绿色储粮示范工程EPC(HBYC-202511FJ-01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招标编号:HBYC-202511FJ-01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应城市绿色储粮示范工程EPC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应发改审批[2025]4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蒲阳粮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蒲阳粮食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臻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应城市四里棚张杨村左家湾1号(应城市蒲阳粮食有限公司中心库院内) | ||||||||||||||||||||||||||||||||||||||||
| 建设项目规模:升级改造18栋22个粮库,总建筑面积23705.57平方米;新建3栋6个粮库,总建筑面积8374.48平方米;配套改造场区并购置相关设备。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粮库升级改造。改造2#-20#、23#、24#、25#等22个粮库,包括外墙面、内墙面、地面、顶棚、屋面、门窗、配电照明、防雷接地等,改造总建筑面积22896.58平方米;改造机械货棚785.03平方米,改造消防用房23.96平方米。 2.新建绿色准低温粮库及货棚。新建3栋绿色氮气气调准低温粮库(27、28#,29、30#,31、32#粮仓),总建筑面积7372.5平方米,单栋建筑面积2457.50平方米,每栋设两个绿色气气调准低温粮仓;新建原粮货棚375.52平方米、机械货棚626.46平方米。 3.场区配套改造。配套建设场区的混凝土道路4935平方米,路缘石955米,室外排水管沟1021.5米,消防给水管网280米,路灯23盏,修复破损路面4980平方米,绿化带灌木种植4870平方米,围墙墙面粉刷修补1030平方米,围墙墙面涂料5150平方米,改造供配电线路。 4.设备设施购置。购置准低温粮库设备(含空调系统6套通风系统28套、环流系统(熏蒸)28套、粮情监控系统28套);购置氮气气调设备(含制氮机房及设备1座、移动式制氮机组1套,氮气供气管网800米、粮库氮气分布系统8套);购置信息化设备及出入仓设备。 | ||||||||||||||||||||||||||||||||||||||||
| 合同估算价:8208.63万元 | ||||||||||||||||||||||||||||||||||||||||
| 其他:/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单位提供);3.1.2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注:①投标人需对以上所有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均未发生亏损。,3.1.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总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粮食仓储工程或建筑工程的设计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要求:①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粮食仓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粮食仓储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粮食仓储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不能证明其投资额的则还需提供招标公告或前期批复文件等资料,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①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为建造师的还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担任过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粮食仓储工程或建筑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③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件、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自由组合,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各成员自由商定,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8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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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