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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SNXWJYZ-1标段(HBZD-202511QG-008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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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D-202511QG-00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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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楚道随能加油站有限公司新湾加油站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名称)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503-421303-04-01-14185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楚道随能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楚道随能加油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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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一座综合能源站(一级加油、加气、充电、加氢(预留)合建站),拟建建(构)筑物包括1栋2层站房、1座加油罩棚、1栋1层消防泵房,其中站房建筑面积:594.32㎡,罩棚投影面积:850㎡,罩棚建筑面积:313.69㎡,消防泵房建筑面积:24.4㎡,总建筑面积:932.41㎡。设SF双层储油罐6具,其中:30m³SF汽油双层储罐3具(2具储存92#,1具储存95#),20m³SF汽油双层储罐1具(储存98#);30m³SF柴油双层储罐2具(储存0#柴油)。设4台四枪潜泵型加油机和1台尿素加注机,同时设置卸油及加油油气回收(分散式)系统,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设60m³LNG立式储罐1台,LNG加液机(双枪)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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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351.5715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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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合同估算价:13515715.49元(含暂列金450000.00元、暂估价58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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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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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营业执照: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安装资质;(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4、业绩:投标人近3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新建的加油站或加气站或加氢站或综合能源站施工(合同内容需包含土建、工艺管道安装施工范围)项目业绩。
5、信誉:(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6、人员:(1)项目经理: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近3年担任过1个新建的加油站或加气站或加氢站或综合能源站施工(合同内容需包含土建、工艺管道安装施工范围)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2)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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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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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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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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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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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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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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