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廖家河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EPC第一次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HBZH-202511SZ-031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竹溪县廖家河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答疑,详情如下:
1.路面恢复中的“水泥稳定碎石”清单未备注碎石是否甲供,请明确是否为乙供?
答:甲供,按招标清单给定的“甲供材料审定表”填报。
2.“人行道花岗岩板”清单中中粗砂甲供,是否为水泥砂浆中的中粗砂?
答:是,为水泥砂浆中的中粗砂。
3.“钢板桩”清单中的中粗砂甲供,是否为拔桩后灌砂材料?
答:是,为拔桩后灌砂材料。
4.污水管道包封做法中包含钢筋,是否清单缺项,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后期据实结算?
答:后期据实结算。
5.雨水管道中HDPE管包封做法是否与污水管一样,其中包含钢筋,是否清单缺项,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后期据实结算?
答:后期据实结算。
6.“通信管线迁移”清单特征描述中的据实结算,指按据实迁移次数结算还是按每处迁移具体发生的工作内容重新组价结算?
答:按每处迁移具体发生的工作内容结算。
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地材(甲供材):126.816513 万元, 注:地材(甲供材)单价以财评审定的固定单价填报;地材(甲供材)及专业工程暂估价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报价得分”。是否表示工程费用组价中清单中未明确甲供的组价中涉及地材的按给定单价套价;凡清单特征描述中明确的地材(甲供材)的材料均不组价,;单独按招标清单给定的“甲供材料审定表”打印上传。
答:未明确甲供的组价中涉及地材的按给定单价套价,明确的地材(甲供材)的材料按招标清单给定的“甲供材料审定表”填报
以上为此次答疑的全部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次答疑为告知性的,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原计划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腾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5 年12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