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竹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EPC)监理服务(HBZH-202511SZ-03500200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澄清说明:
1. 招标公告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5.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 2 项。”更正为“5.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2.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应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特此说明!
招标人:竹溪润源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润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