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恩施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和整体迁建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103FJ-037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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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103FJ-03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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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兴建恩施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和整体迁建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0】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恩施国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华家湾。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用地约667.57亩,总建筑面积约425754.85平方米,建设总投资约27.68亿元。由恩施民族体育运动中心片区、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区和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区三大区域组成。其中,运动中心片区主要包括3座体育场馆(主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及地下配套建筑;教学片区主要包括10栋公共建筑(州公共图书馆、州公共实训基地、人文学院实训楼、考场楼、生物医学实训楼、建工楼、机电楼、行政楼、综合培训楼、教职工餐厅)及配套建筑;生活片区主要包括18栋公寓建筑、2栋食堂及其他辅助用房。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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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详勘,可分包)、施工图设计(含专项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场平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含环境景观、道路、管网、配套用房工程等)、设备工程等一切使该项目达到可交付使用状态的全部工程,具体如下:1、 勘察(详勘)招标范围:依据国家、湖北省等现行的工程勘察技术标准与实施(作业)规范,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详勘)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含编制地质勘察报告、外业见证、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全部勘察工作,以及编制能通过招标人委托的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对建筑物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对地基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及建议,为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后续配合服务等;勘察(详勘)可由投标人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勘察单位完成。2、设计招标范围:(1)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含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等)、专项论证、研究试验(含风洞试验研究等)、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对接前阶段设计(方案、初设)单位、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恩施州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本项目虽然已完成初步设计,但投标人须对初步设计进行全面审查和复核,并在施工图设计时对其不合理、不合规之处(包括但不限于瑕疵、错误、遗漏等)进行优化、修改、补充和完善,投标人不得以初步设计的不合理、不合规之处(包括但不限于瑕疵、错误、遗漏等)为由免除投标人施工图设计的责任。(2)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如人防、供水、变配电、燃气、电梯、景观、污水处理工程等二次深化设计)。专项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可由投标人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的使用功能需求,如招标人需求发生重大变更,招标人可选择对变更部分另行招标或者与乙方另须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变更范围、主要技术指标及相关费用计取方式等内容。(3)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图预算编制及专项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3、采购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工程设备和物资(不含项目运营期生产生活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4、施工招标范围:(1)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水电工程(含自搭火点<接入点>起的报装、采购、施工、验收及维护);(2)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含各类专项工程和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各单体楼建筑、结构、安装(含强电、智能化、综合管线、给排水、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热水系统、电梯、消防等专业)、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围墙、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小品、室外给排水、照明、入口建筑等专业)、幕墙、人防、交通设施、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量据实核算,部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取消或减少不调整中标下浮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2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3-30 合同估算价:251751.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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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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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总建筑面积在40万㎡及以上或合同总额在20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项目,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的网页查询截图及网址。
3.1.3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2)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在在建工程担任任何职务;否则,无论何时一经招标人查实,招标人将保留包括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向中标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及索赔经济损失等在内的一切权利。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3.1.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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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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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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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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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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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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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