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包氏楼改造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包氏楼改造项目(HBSJ-202107FJ-14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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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107FJ-14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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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包氏楼改造项目已由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105-420103-04-01-47294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1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277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74.38㎡,共3层,建筑面积511.85㎡,拟整体改造为院史馆,用以陈列与展示协和医院发展历程,保存原建筑主体风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修复及内部水电改造、装饰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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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及市房管局组织的方案论证,中标后所有报批审查工作、勘察检测、深化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⑴工程设计范围:工程范围内所需的勘察检测、深化设计、改造修缮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相关技术参数和规范要求进行各专业深化设计)、系统的深化设计与施工(详见初步设计及招标技术要求)、设计审查等;⑵工程施工范围:工程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垃圾清运、结构检测与加固、历史建筑修缮、展陈装饰装修、消防设计施工、机电安装、强弱电及安防系统、环境整治与园林绿化等。⑶工程采购范围:建筑材料设备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4)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5)竣工验收。(6)资料归档工作,满足档案馆的要求。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9-27 合同估算价:9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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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⑴总工期包括勘察检测工期、设计工期、建设工期、竣工验收等;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开工令日期起算,至招标人竣工验收之日止;⑵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体现在报价中,原则上不予追加。因为现场的复杂性,各投标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总体上须保持历史建筑的真实性,保护建筑原始格局及建筑特征,并与外科二号楼南广场风貌整体协调,最大限度保留和展示其历史信息及建筑文化价值,并体现在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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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②):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和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须提供);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2016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过的单个合同金额为600万元及以上的历史建筑或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的施工业绩(注: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则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或联合体成员。)5、人员要求:(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颁发)”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局开具的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带电子章)也予以认可,国家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6、信誉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8)法律法规或投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如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无法履约的情况,联合体其他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成员必须保证无条件的完成无法履约的合同内容。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该成员参与的本项目所有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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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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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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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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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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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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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