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孝感综合文体场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孝感综合文体场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HBXG-202203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G-202203FJ-002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孝感综合文体场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三江计商【202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钟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三江航天产业园。 建设规模:改造建设运动场配套看台及相关设施,新增建筑面积2445.4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总承包(EPC)工作。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安防、弱电、消防、暖通等室内工程,道路及配套、围墙、景观绿化、灯光照明等室外工程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工程竣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修复、交付使用、确保工程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所有按设计、工程规范要求、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所需的任何检测及一切要求。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必须的技术、工期、安全、文明环保等一切措施。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4-05 合同估算价:1800.00万元 |
|||||||||||||||||||||||||||||||||||||||||
|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初步设计应满足行业管理部门审批的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及湖北省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政府部门的图审。
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并通过竣工备案,质量评审以孝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4)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具有1项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或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5)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
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有经济处罚的不转包分包的项目管理承诺书。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有经济处罚的不转包分包的项目管理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申请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
(6)信誉要求: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以上由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以上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条要求提供查询结果)。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1(1)-(6)要求的规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3月12日至2022年03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0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bbidcloud.cn/xiaoga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2022年03月11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