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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城宾馆焕新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车城宾馆焕新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1FJ-01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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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1FJ-01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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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车城宾馆焕新升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502-420303-04-01-54848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文旅车城宾馆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文旅车城宾馆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青年广场巷4号 建设规模:占地24.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9622.61平方米。主要对1,3,4,5号楼等其他配套用房进行整体改造升级,建设酒店客房、宴会厅、多功能会议厅、办公区域等,配套消防、给排水、安防、暖通、弱电等基础设施,提升客房舒适度与服务品质,其中1号楼、5号楼为拆除重建,3号楼、4号楼、设备房为外立面改造及室内(局部)装饰装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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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和1、3、4、5号楼工程施工(含智能化工程)、热交换站改造、室外工程及配套、软装、厨房设备、泛光照明、导视牌等,以及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和软装的采购及安装、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后期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2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15 合同估算价:9358.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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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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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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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仍然有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承接过一项以下①或②+③类似业绩:①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85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85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投资额85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拟派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①+②:①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②担任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类似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或类似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类似项目(类似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人员信息,还需补充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资料,项目经理业绩不限年限)。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其他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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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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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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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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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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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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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