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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乡村产业设施智慧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沙洋县乡村产业设施智慧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HBSH-202602FJ-004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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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H-202602FJ-0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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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乡村产业设施智慧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12-420822-04-01-1690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宏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宏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沙洋县 建设规模:新建现代智慧农业示范园15.51亩,涉及连栋玻璃温室2栋、塑料水培大棚1栋,用于农艺实训以及蔬菜育苗;建设高效农业种植示范基地(蔬菜大棚)2080亩;配套完成村组连田道路刷黑、灌溉港渠疏通以及示范园南侧204户人居环境改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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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程总承包(EPC)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部分: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按照有关国家规范、标准承担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承担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制工程设计文件、与相关单位的配合服务;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 (2)施工部分: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质保期内保修、竣工验收等;(3)采购部分: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4)其它: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现场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10 合同估算价:20802.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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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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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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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该负责人与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安全员3名。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业绩要求(含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 1 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6、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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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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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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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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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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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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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