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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生态修复工程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生态修复工程(HBSX-202603SZ-00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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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603SZ-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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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6]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随县厉山镇幸福村 建设规模:对填埋库区进行封场覆盖,覆盖总面积76亩,修坡整形挖方约48107m³,填方约79088m³。封场覆盖完成后实施全面绿化,以植草为主,场周种植200株灌木进行景观点缀。在库区内地势低洼处设置4座渗沥液抽排井,增补10座沼气导排井,并对原有燃烧火炬与集气管线进行维护。同时对场区原有环场截洪沟进行修补维护,对垃圾主坝进行加固处理。为保障长期运行安全,新建19座沉降观测点,对垃圾堆体沉降进行持续监测。配套完善厂区道路、照明及安防设施,提升场区整体管理效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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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设计范围:设计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20 合同估算价:1863.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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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863.16万元(其中工程费:1693.34万元,设计费:75.79万元,预备费:94.03万元)。
质量标准:(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2)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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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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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2、需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资质或分别具有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近5年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项目、类似施工项目定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4、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④、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膜焊接技术员。(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查询截图)。5、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度或2024、2025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两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联合体牵头方提供).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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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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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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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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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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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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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